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4 | 有效期至: | 2024-6-4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宣化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按施药面积准确量取所需药量,每亩兑水40-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施在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覆前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大豆田马唐、稗草、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详读产品说明。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使用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试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具体使用量,土壤表层湿润有利于药效发挥。3.在下列情况下用药,大豆易发生药害,应慎重使用:低温、低洼地、水改旱地、用量过大或在种子出芽期用药,药害症状为叶片皱缩,受害轻的十天左右可恢复。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较敏感,禁止使用。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时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误食,清水催吐,并立即带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