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4 | 有效期至: | 2024-6-4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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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烯利 | ethephon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催熟 | 300-500倍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最佳施药期:初霜期前15天左右或80%棉铃吐絮期,茎叶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主要成分为2-氯乙基磷酸,属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成熟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生理活性强,必须按照说明使用。2.本品在中性液体中易分解,应现配用,更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适宜温度15-33°C。若气温低时可选用登记剂量上限。4.本品为强酸性,易腐蚀,贮运、使用时应避免接触药液。5.施药时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完后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8.每亩最多使用一次,留种棉田,不能使用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和吸收,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