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24-6-2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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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莎稗磷 | anilo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移栽前3-5天,或移栽后5-7天每亩按推荐剂量拌湿润细土(砂)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保持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移栽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稗草(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等稻田常见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莎草,内吸性强,杀稗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4.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5. 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6.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 若皮肤接触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