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24-6-2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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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佳使用时期:苗后早期,请在大豆1-2复叶或杂草2-4叶期前施药。 2、喷雾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3、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勿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造成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内吸作用进入杂草体内,抑制蛋白质的合成生杂草死亡。大豆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用于苗前土壤封闭和苗后茎叶喷雾,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在使用12个月后,后茬允许种植春小麦、玉米、大豆;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5、大豆生长期间限使用本品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