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18 | 有效期至: | 2024-5-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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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孟州市华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50-5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于防治花生蛴螬,在花生播种时施药,使用前摇匀,兑水喷雾于播种穴。2、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要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可用来防治花生蛴螬。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花生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水蚤毒性较高,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中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请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热源或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