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7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27 | 有效期至: | 2024-5-2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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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先把药液摇匀,按使用面积计算所需药量并准确量取,加适量水配成母液,然后根据土壤湿度大小每亩兑水45-60公斤,温度较小时兑水量相应加大。于作物播后苗前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能有效的防治花生田中的马唐、稗草、牛筋草、鸭跖草、马齿苋、菟丝子、苋、藜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药效受土壤水分、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影响。土壤干旱、有机质含量高、质地重的地块应适用推荐剂量上限并加大水量。2、地膜覆盖田应按实际喷药面积计算用药量;正确的操作顺序为:播种-覆土-喷药-盖膜。 3、应在无风天或微风天喷雾,以防药液飘移危害谷子、高粱、韭菜、瓜类等敏感作物。 4、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误服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现象。施药时要做好人体防护。如不慎将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