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7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8 | 有效期至: | 2024-5-18 |
农药名称: | 2,4-滴丁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2% | ||
备注: | 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丁酯 | 2,4-D butylate | 9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2,4-滴丁酯纯品为无色油状液体,是苯氧羧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其制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用于小麦、大麦、玉米、水稻等禾谷类作物田防除阔叶杂草。杀草谱较广、除草效果较好、易挥发飘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用铁桶或塑料桶包装时,开启应用专用开桶工具,废弃物应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后,在规定场所掩埋。2、工作时应当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防护眼镜,操作完毕后立即洗脸洗手。3、少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灭火过程中必须保证容器冷却。灭火剂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和砂土。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中严防曝晒、雨淋。包装容器不能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