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P20140115-曙光(山东)日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1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5-12 有效期至: 2024-5-12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曙光(山东)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备注: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聊城市曙光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2、点燃香圈尾端。3、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4、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
注意事项
1、按标示使用。 2、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 3、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品、易爆品、电源、火源。勿用 易燃品做接灰盘。 4、避光、封好保存,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防漏、防高温、防强烈振动。 5、本品对家蚕有高毒,蚕室、蚕房及附近内禁止使用,以免产生危害。 6、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后洗手,使用时对房间保持透风。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皮肤、眼睛接触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种子等共储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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