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40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5-12 | 有效期至: | 2024-5-1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曙光(山东)日用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聊城市曙光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2、点燃香圈尾端。3、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4、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按标示使用。 2、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 3、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品、易爆品、电源、火源。勿用 易燃品做接灰盘。 4、避光、封好保存,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防漏、防高温、防强烈振动。 5、本品对家蚕有高毒,蚕室、蚕房及附近内禁止使用,以免产生危害。 6、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后洗手,使用时对房间保持透风。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无特殊解毒剂,皮肤、眼睛接触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种子等共储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