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4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24-5-1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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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01% | ||
备注: | 该产品为药肥混剂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0.005% |
丁草胺 | butachlor | 0.0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000-50000克/亩 | 直接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抛栽后5-10天使用;施用时,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此期间可灌水,但水不能淹没水稻苗心。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药肥混剂,用于防除水稻抛栽田的多种一年生杂草。水稻施肥返青分蘖除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耙田时须施足基肥,在水稻抛秧后5-10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使用本品。3、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田不宜使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
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肥皂水清洗干净;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