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24-5-1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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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4% |
丁草胺 | butachlor | 3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秧苗生出新根并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早稻一般在移栽后4-6天,晚稻在移栽后3-5天,每亩用药拌湿润细土或细沙5-10公斤,均匀撒施。2.本品不作叶面喷雾用,应在稻株上的露水干后再撒施。本品仅适用于水稻插秧本田,严格掌握用药量和使用时期,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可以补水,以免降低药效。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对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水稻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在水中能迅速扩散,被杂草的幼芽、幼小的次生根等吸收,转移至杂草各部,通过抑制杂草体内的氨基酸和蛋白质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田块漏水时,都可能产生药害。弱苗、小苗、栽后败苗严重的地块,使用要慎重。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本品不能用于养鱼稻田;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药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