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4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24-5-11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面扩散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20-200克/亩(南方地区) | 直接滴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不用拌土撒施,直接均匀滴于稻田,不用兑水喷雾,在水稻移栽后7天~10天内使用。2、施药时要求田间平整,水层3~5厘米,药后田间保水5~7天,水不足时可缓慢续灌,防止排水、放水影响药效。3、使用时,要注意在推荐剂量内用药,不能随意扩大用药,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含磺酰脲类稻田除草剂,对水稻田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及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药液与皮肤、眼睛、衣物直接接触。4.开封后最好一次用完。5.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不能用施药的田水清洗蔬菜或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