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12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5-7 | 有效期至: | 2024-5-7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12-16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在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药后保水3-5天。 |
产品性能 | |||
吡蚜酮属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在植物体内既能在木质部输导也能在韧皮部输导,作用机制为使刺吸式口器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造成其无法正常进食停止危害后饥饿死亡。本品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按推荐量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对家蚕中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及周围蜂群、蚕室、桑园附近及作物花期禁用。请注意保护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中。4、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6、包装容器不能盛装其它东西,使用后应将其洗干净,焚烧或掩埋处理。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患者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请医生诊治。3、用药时若感不适,应停止施药,携此标签就医。4、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火种。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按包装箱标识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