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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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播种后2-7天(南方秧田必须播种经过催芽的谷中,不能播种有芽无根的稻种。在稻苗扎根后具有吸收能力时施药),土壤均匀喷雾,每亩兑水30-50公斤。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可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具有除草效果好的优点。 |
注意事项 |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 4.施药时及施药后保持秧板湿润,但不能有积水。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发生中毒,无特殊解毒剂,请携带标签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