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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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6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80-144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苗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按亩需药量毒土法均匀施于田内。2·施药时,田间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持5~7天。水层不要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3.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病苗、弱苗、直播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 2·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3 ·本品对鱼毒害较大,鱼虾套养稻田禁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4·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并送医院诊治。2·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3·本品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