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2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禾草丹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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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禾草丹 | thiobencarb | 9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20毫升/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治水稻一年生杂草,于水稻移栽后5-8天,每亩用制剂拌湿润细土10-15公斤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水深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在此期间缺水时应缓灌补水,切勿排水。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杂草接触药液后通过根部和幼芽吸收,对生长点有很强的抑制作用,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导致萌发的杂草种子和萌发初期的杂草枯死。合理使用下对水稻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少使用1次。 2、冷湿田块或使用大量未腐熟的有机田块,杀草丹用量过高时易形成脱氯杀草丹,使水稻产生矮化药害。发生这种现象时,应及时排水、晒田。沙质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用清水漱口。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废水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中。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应多喝水,将药液吐出,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