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1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4 | 有效期至: | 2024-4-24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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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市弗思特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3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600-750克/公顷 | 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0-750克/公顷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返青后,稗草1-4叶期施药。用药前两天,排干田水,保持湿润,采用喷雾处理,施药后2-3天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2、大风天请勿施药,以避免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鸭舌草、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因本品含有二氯喹啉酸,其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葫芦科、豆科、锦葵科、旋花科、菊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2、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沾污眼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食,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