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氰氟草酯登记证PD20141005-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00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21 有效期至: 2029-4-20
农药名称: 氰氟草酯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氰氟草酯 cyhalofop-butyl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50-7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禾本科杂草1-4叶期,采用喷雾法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使用间隔期10天以上,防治大龄杂草时应适当加大用药量。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田专用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由植物体的叶片和叶鞘吸收,韧皮部传导,使细胞的生长分裂不能正常进行。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从水稻苗期到拔节期均可使用。
注意事项
1、每个生长季节使用不超过1次。 2、本品是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不宜采用毒土或毒肥等土壤处理方法,土壤处理无防除效果,只能作茎叶处理,芽前处理无效。 3、与部分防除阔叶杂草除草剂混用时有可能出现拮抗作用;干燥情况下应酌量增加用量。施药后24-48小时灌水,防止新杂草萌发。 4、本品对水生节肢动物毒性大,避免流入水产养殖场所。勿在使用本品处理过的稻田中养鱼、虾或贝类。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不得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本品对人、畜低毒,一般不会引起中毒,如误服,勿自行引吐,不可饮水,尽快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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