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0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4-4-21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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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早稻宜在抛秧后5-7天内即秧苗缓苗后施药,如遇低温天气, 抛秧后7-10天施药为宜。晚稻一般在3-6天内施药,每亩用量30-40克,拌细土,(砂或化肥)10-20公斤, 施药后保持稻田浅层水,不能淹没秧苗芯叶。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用在水稻抛秧田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适用大苗抛秧田,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不可用于弱苗.小苗田块。2,宜在秧苗返青后,稗草1.5-2叶期施药,不宜过早或过迟施药。3,稻田整地必须平整,施药前要灌好浅水,施药必须均匀,施药后要求保持水层5-7天,但水层不宜过深,应保持在稻芯叶以下。4,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慈菇田,水产养殖场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5,使用本品后若遇连续高温,稻苗可能会产生落黄现象,此时加强田间管理,既可恢复正常。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眼睛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中毒目前无特效解毒药应及时送医院。症状轻者采用诱吐法诊治, 症状严重者宜彻底洗胃,然后采用对症和支持疗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