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40975-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97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14 有效期至: 2024-4-14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40975-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剂型: 微囊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30-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期均可施药,在螟虫低龄盛期施药最佳。2.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 3.预计大风或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害虫接触药液后阻碍其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麻痹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 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3.喷洒完毕,喷雾器械应彻底清洗干净。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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