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9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14 | 有效期至: | 2024-4-14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4.5-5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玉米苗后3-6叶期,杂草2-6叶期进行茎叶处理;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效,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5、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以及制种田玉米不宜使用本品。6、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7、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8、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9、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要间隔10个月以上。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10、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11、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1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到医院就诊。如有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