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转让,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zhuǎn ràng,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公司[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股份[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的结果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28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江山股份,即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扬子江畔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北首,是一家已有50年历史并拥有5个子公司的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0389,股票简称:江山股份。]”或“公司”)收到股东中化[中化是中国驰名商标,在国际国内化工领域和进出口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品牌持有人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11年位居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第7名,品牌价值达到1058.]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发来的告知函,中化国际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86,684,1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9%)。2018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正在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并公开征集受让方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
2018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化国际发来的告知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同意中化国际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18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2018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化国际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持有股份的进展告知函》,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4日公开征集期间,中化国际收到1个意向受让方以有效形式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及保证金。
2018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化国际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持有股份的结果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告知函》,中化国际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外部专家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福华”)为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受让方。2018年9月29日,中化国际与最终受让方四川福华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最终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4、注册资金: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华
6、经营范围:作物保护科技项目投资;生物基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基本内容
1、标的股份: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6,684,12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9.19%。
2、协议对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文件,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0.80元/股。结合最终受让方的报价, 双方最终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80元/股,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803,029,841.60元。
3、支付方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4、支付时间:
(1)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 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30%。为免疑义, 受让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支付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应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审核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 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剩余70%。
5、生效条件:《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成立, 并自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及转让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还需报中化国际的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并通过中化国际股东大会审批,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8-02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增持是证券业中的一句行话,顾名思义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仓。]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0.31%,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本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投资公司”)
(二)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8,170,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9%。其中:南通产控持有公司86,719,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南通投资公司持有公司1,450,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三)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江山股份发展前景的认可,增持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及长远发展,符合对上市公司股权战略布局的要求。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A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0.31%。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9日起的12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等情况,公司将根据增持主体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