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7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3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普鑫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30%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500-2500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开始施药,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异稻瘟净和稻瘟灵两种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性,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积累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抑制病菌生长。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是有机磷的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在防治稻瘟病有效地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4.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地。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稻瘟灵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异稻瘟净中毒症状为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不慎呼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次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克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