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7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0 | 有效期至: | 2024-4-10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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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5%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与低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制剂,具有较好的渗透、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能较好地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