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6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0 | 有效期至: | 2024-4-10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7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具有较好的渗透性和速效性。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为1次。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 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甲氰菊酯中毒,则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