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40071-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071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8 有效期至: 2029-4-7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9-28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2023年9月28日,变更原农药名称氯氟醚菊酯。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装入加热器内,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用毕切断电源。2.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勿侧放或倒放。3.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
产品性能
本产品含氯氟醚菊酯,能有效驱蚊,每瓶可连续使用40天(每天8小时),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
注意事项
1.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得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4.使用配套加热器。5.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6.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7.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9.通电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10.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在使用过程中,如呼吸受到影响,请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误食,不要催吐,请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储藏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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