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3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 | 有效期至: | 2024-4-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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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种子播种覆土后3-4天内,每亩兑水45-60升,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2. 施药前精细整地,施药前后土壤保持湿润,有利药效发挥。 3. 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壤土或干旱情况用推荐剂量上限;土壤有机质含量低、砂质土请在推荐剂量范围内减少用量。 4. 地膜栽培用药量比露地栽培减少1/3。 |
产品性能 | |||
1.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对春大豆、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