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 | 有效期至: | 2024-4-1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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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农药研究所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硫磺 | sulfur | 20%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16% |
福美双 | thiram | 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500-700倍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苹果树的小幼果期开始使用,注意喷雾均匀,间隔10-15天左右喷施1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内吸杀菌混剂,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剂在植物体内干扰菌丝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从而达到杀菌效果,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苹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宜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用。3.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粉,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接触药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场所;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症状。2.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如沾染到皮肤或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并咨询医生,进行对症治疗。3.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