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3989-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9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27 有效期至: 2029-3-26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0%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在水稻移栽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每亩用该品拌细潮土5-10千克全田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堵塞漏洞,灌水3-5厘米,保持5-7天,不断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制种田、漏水田、秧田、直播田、小苗、弱苗田禁用。3、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对鱼有一定毒性,施药时应避免污染河流、池塘等水体。5、每季最多使用一次。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8、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乙草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治疗措施:1)目前尚无解毒药,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催吐。2)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3)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免光照、避免雨淋、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撞击、防止泄漏。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2、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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