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9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6 | 有效期至: | 2024-3-26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裕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害虫初盛期施药效果最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灭多威与辛硫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等作用,杀虫效果好,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是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是3次。2.本品对鱼类高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区、赤眼蜂天敌昆虫放飞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水体河塘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4.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胸闷、恶心、呕吐,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防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