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8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5 | 有效期至: | 2024-3-25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2-1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稻飞虱若虫发生初盛期防治,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7-10天,注意喷雾均匀。2、使用时应选择晴好天气喷雾,雨天用药或用药六小时遇雨,影响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属于口针触杀性杀虫剂。作用机制为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饥饿而死亡。按推荐剂量正确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防治稻飞虱,按推荐剂量,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21天 ,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7-10天。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清醒者,并随带此包装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食品、饲料、饮料,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