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8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5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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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7天时拌毒土撒施。2、拌毒土以及撒施务必均匀周到。拌土量250公斤/公顷。3、施药时及施药后须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和胚芽鞘吸收,根部略有吸收,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并对光合及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水稻移栽后5~7天拌毒土撒施可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使用1次。2、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1、如不慎接触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2、如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3、如误服,及时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