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8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4-3-25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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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得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皮肤上。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进食等。工作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2.对鱼毒性较强,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本品如遇着火,消防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4. 本品发生泄漏时,用清洁的铲子收集在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回收利用,然后用水冲洗泄露区。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误服,喝0.3-0.6升活性炭水,刺激喉咙,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炭及泻药的盐水。无解毒剂,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等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