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71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25 有效期至: 2024-3-25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佳田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备注: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3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要严格控制用药量,配好药液立即使用,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阻碍杂草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碍其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对防除抛秧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安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施药前排干田水喷雾,施药1-2天后灌水入田,并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饮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等。7.施药后的田块,后茬可以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作物;严禁种植伞形花科、茄科、葡科、旋花科、锦葵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
中毒急救措施
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渐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同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