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6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4 | 有效期至: | 2024-3-24 |
农药名称: | 甲萘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迈克斯(如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1-09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萘威 | carbaryl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初期或盛发期使用,施药间隔为7-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瓜类作物上。4.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不宜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药剂配好后要尽快喷用,不要长时间放置。最好不要长时间使用金属容器混配或盛放。2. 开启包装时注意避开大风以免粉末飞扬;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等,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开花作物花期禁用,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施药。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6. 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出汗、腹痛。1. 若不慎进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仍不适就医。如误服此药,立即催吐洗胃,请立即携带本包装袋并送患者或动物就医。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 解毒药物为阿托品,但不要使用解磷定等肟类药物,对症治疗,及时控制肺水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贮藏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混合贮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