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7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4 | 有效期至: | 2029-3-23 |
农药名称: | 噻虫嗪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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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6-21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天麻蚜虫。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虫嗪 | thiamethoxam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天麻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2-4克/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15-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稻飞虱1—2龄若虫始盛期施药,兑水量30—60公斤/亩;在豇豆蓟马若虫始盛期用药,兑水量45—60公斤/亩。于天麻蚜虫始盛期用药,用水量15—50公斤/亩,可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2.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天麻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3.配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入到所需水量,混合均匀后喷雾。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水稻21天,2次;豇豆3天,1次;天麻28天,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飞虱、豇豆蓟马、天麻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为减缓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较低温度的库房中,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5℃的条件下贮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