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4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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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利邦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该药在光照情况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早晚进行。2.于棉铃虫卵孵化高蜂起至低龄幼虫钻蛀前使用。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抑制胆碱酯酶的有机磷杀虫剂,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2.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时要注意防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刻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 、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本标签送到医院救治。临床中毒可用阿托品1-5 mg 皮下或静脉注射;解磷定0.4-1.2g 静注;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蔽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