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6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14 | 有效期至: | 2029-3-13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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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森工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7天内喷雾施药。2、使用前请将药瓶用力振摇数次,使药剂均匀悬浮后兑水稀释喷雾土表,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要求保持田间水层5-7cm并做到5-7天不干田。 |
产品性能 | |||
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有效体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蛋白质的合成,使其死亡。丁草胺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持效期为30-40天,对下茬作物安全。本产品使用无毒可生物降解的材料做囊皮,有效成分被包覆后,延长了农药持效期,提高了农药的有效利用率。用水替代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做分散介质,运输贮存更安全、对环境更友好。在推荐剂量下对水稻安全。本品适用于移栽水稻田,可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一年生莎草,对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也有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须用喷雾法施药,药土法、药肥法可能影响防治效果。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使用本品时应佩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清洗器具的废水也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室收集园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采取催吐、洗胃等措施,或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产品无解毒药,可对症治疗。使用时注意防护,避免接触皮肤。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和防雨处。2、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不得让儿童和宠物接触。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分散介质是水,冬季运输贮存温度不应低于0℃。5、本品有时有分层现象,但不影响药效。应在农艺师指导下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