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2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1 | 有效期至: | 2024-3-11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0-1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需用清水配制药液,按以上提示用药量使用,先加适量水稀释,再加足水,混匀后即可喷雾,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本品应在害虫发生初期或害虫基数较低时作茎叶喷雾,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灭多威挥发性较强,有风天气不要喷药,以免飘移,引起中毒。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可有效杀死棉铃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昆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孵化,即使有孵化,也很快死亡,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品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2.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5.本品原药为高毒,施药时必须作好安全防护,不许饮食或吸烟,应避免直接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不要吸入粉尘及雾滴。工作完毕后,脱去喷药时穿戴的服装用品,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所有操作应在通风处进行,并对皮肤及眼睛采取适当保护措施。6.本品为粉末状,撕开药袋时请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避免药剂散逸,造成不必要的伤害。7.喷药时应远离水源、禽畜、养蜂区,防止药雾飘移。8.请注意环境保护,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原药为高毒,挥发性强,吸入毒性高,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面色苍白、呕吐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 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治疗:1.万一溅入眼睛及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再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并送医院接受治疗。2.灭多威属高毒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吸入有毒,吞食可致死。万一误食立即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存于儿童及老人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或贮存。2.按包装箱标识运输,运输时防止雨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