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苯·苄·乙草胺登记证PD20093244-湖南神隆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2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11 有效期至: 2024-3-11
农药名称: 苯·苄·乙草胺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苯·苄·乙草胺登记证PD20093244-湖南神隆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神隆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3%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4.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2.5%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2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水稻抛秧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 水稻抛秧后5-7天,即抛秧苗直立扎根后或稗草1.5叶期前施药。按照推荐制剂用药量与10-20千克细砂土充分拌匀后,再均匀撒入水田内。 2.施药时田内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水5-7天。3.水深淹没稻苗心叶,叶面露水未干施药;及砂质田、严重漏水田使用本剂时易发生药害。4.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严禁随意加大或减少用量。
产品性能
1.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芽鞘和根吸收,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杂草的幼芽和嫩叶,阻止杂草生长点细胞分裂伸长,最终造成植株死亡。2. 本品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的稗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眼子菜、陌上菜、异型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抛秧田使用。秧田、直播田、病弱苗田、小苗移栽田、漏水田等不能用本品。2.严禁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慈菇、荸荠、席草等水生作物田内。3.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 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腹泻。如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中毒者清醒时,才能催吐。无专门的解毒药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 83132345或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