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0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24-3-9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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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邦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 67-100毫升/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彻底缓苗后施药,每亩用量拌细土20公斤左右均由撒施。2、施药后要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然后按正常田间管理。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是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移栽稻田使用,切忌田面淹水。一般南方用量采用下限。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水不要淹没秧心。4、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及其他水域。5、施药时穿靴子、戴手套、眼镜等;因此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时,用肥皂及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