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0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24-3-9 |
农药名称: | 苯·苄·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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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4.5%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5%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水稻抛秧后5-7天,秧苗立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每亩规定用药量先与1公斤左右湿润细砂土拌匀,再加入适量细湿土或砂土(每亩10-20公斤)充分混匀后,于杂草萌发初期施药,防效最佳。用药砂(土)法药前需保持水层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 缺水续灌。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混配而成 ,是具选择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杂草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最终造成杂草死亡。本品对水稻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如席草田、荸荠田及藕田。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中毒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