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9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29-3-8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 | 玉米螟 | 500-1000克/亩 | 喇叭口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该产品应在玉米螟处于孵化高峰期,玉米处于心叶末期,拌土撒施于玉米喇叭口内防治玉米螟。 |
产品性能 | |||
1.5%辛硫磷颗粒剂属于有机磷杀虫剂,该产品主要用于玉米,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玉米螟处于孵化高峰期,玉米处于心叶末期,拌土撒施于玉米喇叭口内防治玉米螟。 |
注意事项 | |||
1、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因此在使用时应选择光线较暗施用。3、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4、工作人员在施药时,应穿戴工作服和手套,并不得进食、吸烟、饮水。工作完毕后,要洗净手、脸。5、鸟类保护区禁用、蜜源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及荷塘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容器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或随意丢弃。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8、每季作物最多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若不慎中毒或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应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该产品易光解,应避光存于阴凉库房内,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碱性药剂同贮一处。运输时注意防火源,不得与其它商品同运。同时防止雨淋受潮和曝晒。应避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