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5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6 | 有效期至: | 2024-3-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11-2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姜 | 玉米螟 | 11-14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玉米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对防治甘蓝小菜蛾及姜玉米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