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4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6 | 有效期至: | 2029-3-5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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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果实) | 炭疽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柑橘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
产品性能 | |||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对防治柑橘炭疽病害效果显著。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本品处理后的柑橘距上市时间为14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严禁将浸种和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3.配药和用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先配药器具。5.使用药剂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 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4.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 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