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县农民朋友:
近日来,据部分农户反映,有桂K牌照车装载的“聚合功能肥”、“大颗粒肥料[肥料是指提供一种或一种以上植物必需的营养元素,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类物质,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之一。]”、“ 智能控失肥”、“智能控释肥”、“智能造通用肥”等肥料在我县各村屯低价兜售(销售单价在80元/包左右)。根据我局调查发现,此类肥料仅是含氮的单一肥料,含氮量12%-17%,并没有磷、钾或镁等成份。该类肥料外包装[ …]标有16-16-16、17-17-17、18-18-18等字样,模仿正规复合肥料[由化学方法或(和)混合方法制成的含作物营养元素氮、磷、钾中任何两种或三种的化肥。]的配合式。这些肥料外包装不符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极具欺骗性。另外在上述类型的肥料外包装上,显示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没有生产许可证以及肥料登记证号。请广大农民朋友注意识别,不要误以为是复合肥料,以防造成损失,如只单独使用这些肥料,特别是对水稻、花生等作物的产量影响较大。
如何辨别假冒伪劣肥料
一看名称及商标。应标明[标明,汉语词汇,指在物品上做出记号以显示于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肥料名称,如:掺混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等,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用户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
二看养分含量。对单一肥料,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防止跨等级标明。对复合肥料,应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并以配合式分别标明N、P2O5、K2O的百分含量,例如含N、P2O5、K2O分别为15%的氮磷钾复混肥[复混肥是复混肥料的简称,是含有多种植物所需矿物质元素或其他养分的肥料。]料,其配合式为氮磷钾15-15-15。
三看登记证编号。对国家实施肥料登记证管理的产品,应标明生产肥料登记证的编号。肥料登记分国家登记和省登记。如:农肥(2013)准字2781号、鄂农肥(2017)准字3295号、鄂农肥(2018)准字3336号。
四看生产商[生产商,或称为“制造厂商”,它是主要包装食品及轻工制品的供应商。]或经销商名称、合格证[合格证 各类合格证的简称。]、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或批号。应标明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将来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溯源。如果产品需限期使用,则应标注保质期或失效日期,特别是微生物肥料。正规厂家一般在肥料内放有肥料防伪合格证。合格证上通常标注有肥料名称、批号、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员、生产厂家等内容。
五看肥料标准。应标明肥料产品执行的标准标号。国家制定了各种肥料标准,如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NY525-2012有机肥料。
六看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根据规范化[规范化理论正是用来改造关系模式,通过分解关系模式来消除其中不合适的数据依赖,以解决插入异常、删除异常、更新异常和数据冗余问题。]的标识内容和要求便可对肥料产品进行初步判定。如果肥料包装标识与规范化标识不符,可以判定该肥料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大多为伪劣肥料。
为避免各位农民朋友们因购买到劣质的肥料造成损失,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大家在选购农资过程中要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并注意向商家索取票证,切勿购买流动商贩的农资,特别是对私下拉货进村的无任何信誉、证件、票证的商贩。切勿因价格低廉而盲目采购,确保购买到放心农资,不影响农作物收成,不影响自身利益!
发现违规经营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或0771-6827204。
马山县[马山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位于广西中部略偏西位置,居红水河中段南岸、大明山北麓,东与上林县、来宾市忻城县交界,南与武鸣县相邻,西与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百色市平果县接壤,北与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隔红水河相望。]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来源: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蒋谭鲜
审核:韦绍群
监制: 王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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