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8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4 | 有效期至: | 2029-3-3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 | 矢尖蚧 | 800-15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矢尖蚧卵孵高峰期、稻飞虱盛发期、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使用。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5天后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2、本品对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对柑橘树矢尖蚧、水稻稻纵卷叶螟、水稻飞虱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大棚瓜类、烟草及莴苣敏感,请慎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