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7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4 | 有效期至: | 2029-3-3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30% |
福美双 | thira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杀菌剂,对苹果树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对防治苹果轮纹病有效。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还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