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速灭威登记证PD20092589-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5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27 有效期至: 2029-2-26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速灭威登记证PD20092589-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中等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速灭威 metolcarb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150-2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2、要喷到稻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茎基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的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稻飞虱。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及胶皮手套,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没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药具,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不能和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7、下雨前不宜施药,某种水稻品种如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8、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北方),25天(南方)。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表现出。如误服要立即去医院,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注意阴凉 、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质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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