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5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7 | 有效期至: | 2029-2-26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2、要喷到稻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茎基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的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及胶皮手套,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没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药具,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不能和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7、下雨前不宜施药,某种水稻品种如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8、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北方),25天(南方)。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表现出。如误服要立即去医院,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注意阴凉 、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质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