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3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20 | 有效期至: | 2029-2-19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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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适用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 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属于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是全新的非杀生性杀虫剂。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本产品对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2.配药及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防止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4.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5.所有施药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勿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农药失效。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使用中或停止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