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3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18 | 有效期至: | 2029-2-17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嫩江绿芳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2-05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莎稗磷 | anilo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莎草及稗草 | 50-7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为水稻移栽后5至10天,将本品拌成毒土施于3-5厘米水层的稻田,保水5-7天,除草效果最佳。2.施药后,10天内稻田落干时应立即补水,勿使水层淹没稻田心叶。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选择性稻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莎草及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
1.用药后弱苗、沉水苗会产生轻度发黄等症状,一般10至15天内即可恢复正常,不会影响身苗生长。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避免在养蚕、蜂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田附近禁用区生长期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施药人员、拌药人员应戴劳动保护用品、风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6.用过的容器或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请立即擦掉并用肥皂水冲洗。3.如误服此药剂,可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抢救,对症治疗。4.使用阿托品解毒,禁服药品有: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搬运和使有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3.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